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纪活动的经纪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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