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对职业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开发、教师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工作给予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