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按照规定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车船。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船,不得用于营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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