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节能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节能新风尚。
每年六月为全省的“节能宣传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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