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经鉴定为接种异常反应或预防接种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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