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 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