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条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条 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的使用和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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