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章 公共服务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章 公共服务 第三十八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务工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免费服务项目和药具。
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务工人员免费出具有关婚育情况证明,并及时向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提供务工人员婚育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相关的管理服务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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