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