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两侧或者立交桥、过街天桥设置、悬挂、张贴广告和其他标语、图案的,不得遮挡交通信号,不得妨碍正常通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