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二条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道路运输统计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