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