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四十五条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四十五条 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