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泰安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体现城乡统筹、科学配置、节能减排、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热源、热网、换热站和中继泵站布局,并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供热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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