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泰安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采用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工业余热、区域锅炉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中供热,支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分布式能源供热。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