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九条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九条 走私不属于珍贵文物的一般文物出口,以走私罪论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