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七条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七条 非法经营(含收购、贩运、转手倒卖)文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投机倒把罪论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