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六条

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六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各类专题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加工和预警分析,促进专利信息的共享、开发和利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