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对于在二里头遗址、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偃师市人民政府或者偃师市文物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