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园和广场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应急医疗救护、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厕所、供水供电、消防等主要应急避险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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