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游客应当文明游览,爱护公益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公园和广场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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