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条

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条 城市街道实行全天保洁,主要街道应当适时洒水降尘。
清扫作业应当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间,不得影响交通。
严禁向花坛(池)、绿化带、污水井、雨水井、河渠内扫入或者倾倒废弃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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