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桥下空间、车辆基地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道路、铁路等通行需要除外。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高架线路下部空间的,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