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九条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九条 因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运营与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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