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和建设

第八条

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和建设 第八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森林公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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