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公园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公园简介、游园示意图、游园须知和游园指引牌。公园内的各类牌卡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文字图形规范。损坏、丢失的,应当及时更换或者补设。
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当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
非主要出入口应当统一规划,并根据需要设立隔离桩或者围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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