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积极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融入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发挥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相关城市的协同驱动,推动市场规则衔接和政务服务体系协作,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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