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四荒的开发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