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七条 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