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四荒使用权出让 第十一条 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四荒使用权出让 第十一条 四荒使用权出让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属国家所有的公用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