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 市名泉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全市名泉保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