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六章 用户权益保障 第四十五条 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六章 用户权益保障 第四十五条 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