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七条 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