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 本市实行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