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五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山体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行政部门、跨行政区域等山体保护工作的重要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