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六十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六十条 城区河道规划绿线以内为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城区河道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加强城区河道的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安全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