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

第十一条

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保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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