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

第十四条

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 第十四条 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在帮助人与受助人产生纠纷时,有关单位应当为帮助人提供法律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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