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六条 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