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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