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市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