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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