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施保护 第三十五条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施保护 第三十五条 在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询地下燃气设施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施工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落实相应保护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