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