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五条 济南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绿化任务目标考核制度,将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制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考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