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所称节水设施,包括中水设施、再生水输配管网、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计量设施及节水器具等。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以污废水为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水质达到再利用标准的非饮用水。再生水包括中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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