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的,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卸载货物后立即驶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