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急救调度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熟悉地理信息、急救站分布等基本情况,具备专业的指挥调度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