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 第二十五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