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六章 智慧政务和社会管理 第四十八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六章 智慧政务和社会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开发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推广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